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十次监测合格和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经评审,公司顺利通过监测,再次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至此,公司已连续7次蝉联该项国家级荣誉,这意味着公司在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了行业与社会的广泛认可。
自成立以来,公司紧贴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湖南、重庆、福建、海南儋州等地投资核心孙子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产业链及品牌优势,把推进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作为重要切入点,在水稻、玉米、油菜等重要农作物的种质资源创新、新品种选育和集成应用上下功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双轮驱动,与国家杂交水稻中心、中国水稻所、省级农科院、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及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培育出“庆油”“晶油”“神农优228”等多个获市场认可的农作物品种、品牌,同时抢抓农业发展机遇,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发展企业、服务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自身产业优势,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深入探索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种业发展赋能增智。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引进竞争淘汰机制,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根据认定标准和要求,监测合格企业,继续保留资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递补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